楊濤《中國青年報》(2014年12月18日02版)
  湖南省臨湘市的高中女生小娟(化名)晚自習下課一直沒回家,第二天被髮現裸死在離家不到80米的菜地里。警方趕到現場展開偵查,但一些警察在辦案過程中,雙手插在口袋里,嬉笑交談。澎湃新聞從臨湘市公安局瞭解到,前往現場進行勘查的是該局警察。(澎湃新聞12月17日)
  提及微笑,大家馬上想起的就是“微笑局長”陝西安監局原局長楊達才,另一個綽號是“表哥”,他被媒體曝光就是因為在延安一起特大交通事故現場面含微笑,後來又被網友曝光戴過多塊名錶,進而被紀委調查有貪腐問題落馬。如今,在死者被害勘查現場,警察又嬉笑交談,刺激了網友敏感的神經。
  客觀地講,官員也好,警察也罷,要說他們刻意無視死者,故意嬉笑,可能有些上綱上線了。像楊達才一樣,據說其實他本身就是長了一副彌勒佛祖般的臉,就是不笑,也是面帶笑容。而這些警察,也許是在邊勘查邊談論某件事件時,笑了起來,並沒有在這種場合蔑視死者之意。而且,這種嬉笑也許就是一瞬間的事情,只是恰恰被網友記錄下來。
  但是,從死者家屬的角度考慮,警察的這種表現卻是難以接受的。因為,在這樣的死難現場,應該肅穆莊重才對,這樣才能體現對死者的尊重和應有的職業態度。官員或者警察在這樣的場合嬉笑,不管他們有無蔑視或者無視死者的意圖,都是不應該的,也與他們的職業不相符。
  對於在案發勘查現場嬉笑的警察,有關部門應當調查一下原因,並給予教育批評。此外,更應當規範公職人員在特定場合的禮儀。如今,為了配合中央的“八項規定”,我們一些地方不厭其煩地制定了公職人員婚喪宴席的桌數等規定,那麼,對公職人員在特定場合的表現,規範特定禮儀也是應該的。比如,在接待場合不能對來訪人員大吼大叫,即使身受委曲,也應當和風細雨,畢竟公職人員是“人民公僕”,應當忍受民眾的一些不滿。再如,像各種災難場合,在刑事案件案發現場,在有死者的場合,都不應當出現笑容,應當肅穆莊重,以體現對死者的尊重,對死者家屬和公眾的尊重,體現應當的文明和“以人為本”的精神。違反這些禮儀的,輕則教育批評,重則記過處分。
  公權力機關自行規範在先,就不會等出了問題,網友曝光後而處於被動局面,從而更有利於維護國家機關和公職人員的形象。  (原標題:面對死者,警察豈能嬉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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