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   輝
  近日,廣房屋貸款西平南縣刑警酒後持槍殺人案再次成為輿論焦點。廣西當地政府擬代槍殺孕婦警察賠償70萬的計劃未獲家屬同意,引發熱議。公眾質疑當地政府在警察殺人後迅速做出賠償計劃,有息事寧人之嫌。
  出現了這類事件,公眾關心的問題包括事件真相是什麼、犯罪人能否得到依法製裁、受害者是否得到公平公正的對待等。客觀地說,在這起廣西警察殺人案基本事實被確認的前提下,當地政府願意給家屬一定賠償,是當地行政機關對行政責任的主動承擔。但問題在於,不論是刑事訴訟還是民事訴訟,案件審判結果都沒有出來,當地政府就提出了賠償計劃,賠償數目馬爾地夫多少很難定論。如賠償多了,政府就有亂花錢息事寧人之嫌;賠償少了,對受害者及其家屬就不公平。
  輿論的質疑還有另外一層原因。近幾年來,不少地方一齣事,一遇到人員傷亡事件,當地政府往往不知所措,無從應對。有些地方政府有了用快速賠償來息事寧人的想法,也有些地方政府確實這樣做了。不可否認,有時是當地官員為逃避嚴厲處罰、保住“烏紗帽”的心理在作祟。這就給公眾造成一種印象:政府在花錢買穩定。更有人會懷疑,在政府賠償做出之後,在輿論的壓力變小之後,執法機關是否還能秉公執法,政府內部是否會出結婚現腐敗現象。
  此事引發公眾質疑的現象說明,一方面公眾法律意識已上升到一個新的層次,另一方面政府依法辦事的觀念還有待提高。在類似的事件中,政府支付賠償金並不意味著法律程序就可以從簡,針對室內設計事件的任何調查與對犯罪嫌疑人的任何審判環節都不可省略。政府賠償更不能令犯罪人減免刑事責任或民事責任。
  從長關鍵字遠看,類似案件在未經審判前,政府就過早給出賠償計劃的做法值得商榷。因為這種做法,儘管有可能是出於人道主義的關懷或是主動承擔行政責任,也極可能被權力和金錢所利用,誘發腐敗甚至是掩蓋真相。從社會層面看,還可能會讓某些人產生一種錯誤的觀念,即認為即便是犯了法殺了人也是可以用金錢“擺平”的。長此以往,將腐蝕全社會的法治精神。所以,各級政府應該學會在輿論監督的壓力之下行使職責。
  政府的權威、執行力與活力,決不可能建立在濫用權力之上。社會穩定也決不可能靠金錢買到。政府的行為選擇,對於社會具有強大的示範作用,決不該因一時之需而繞過法律程序走捷徑。▲(作者是中國傳媒大學輿情研究所副所長)
(編輯:SN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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